关于将殡葬事业纳入全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出台生态殡葬激励政策引领群众自觉推进殡葬改革的问题。2015年3月,出台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烟政办发〔2015〕11号),提出了“十三五”期间全市殡葬改革的目标任务,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要求,对行政区域内的公益性公墓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布局,对全市公益性墓地建设、节地生态安葬和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等进行了部署安排。经过三年的推进,全市15个县市区都出台了基本惠民殡葬政策文件,实现了惠民殡葬全覆盖,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全免费。2016年,市民政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节地生态安葬补助资金的通知》(烟民函〔2016〕21号),明确了全市公益性海葬活动计划安排和资金补助标准,即:每年组织举办一次全市公益性海葬活动;补助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标准为每具逝者的骨灰1500元,资金拨付至承办海葬活动的殡葬事业单位。2018年,我们挖掘出了龙口市政府出台激励奖补政策引领群众移风易俗的先进经验并在全市推广。目前,全市已有8个县市区出台了节地安葬奖补政策。今后,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大推动力度,促使更多的县市区出台激励奖补政策,引领群众移风易俗、支持殡葬改革。您所提:“严禁在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建造坟墓”的问题,《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中已经有明确规定,目前相关县市区民政、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在联合制定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时都会遵照执行。省里提出建设绿色殡葬设施的概念,具体要求是公墓绿化率要达到75%以上,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抓好落实。
四、关于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遵守殡葬法规和支持殡葬改革的问题。近年来,全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等14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促进移风易俗的意见》和有关工作指示精神,把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和推进殡葬改革列入了重点工作,纳入了乡村振兴战略考评,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党员干部带头、社会群众广泛参与,经过全市各级各界的共同努力,2017年底,我市被省委宣传部表彰为“山东省移风易俗先进市”。2015年以来,每年组织举办全市公益性海葬活动期间,我们都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动员宣传,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和网络都进行了报道,有的(海葬活动)还推荐上了省台和中央台的新闻联播。每年,我局都与广播电视台配合制作1--3起专题节目,向群众介绍我市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工作情况。虽然过去做了一些工作,但是,我们也深知与新时代新形式下的宣传工作任务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加大全市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宣传力度,特别是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引领群众自觉遵守殡葬法规、支持殡葬改革。
五、关于殡葬改革立法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烟台市政府没有立法权。殡葬改革立法,也是我们民政部门所关心和企盼早日解决的问题。我们曾抓住不同时机积极向上级反映过这个问题;如今,您又以市政协代表的身份积极建议“殡葬改革立法”,这是给予我们的最大支持。对此,我们深表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