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页   |   关于我们   |   海葬流程   |   海葬知识   |   服务项目   |   活动影像   |   海葬文化   |   联系我们
烟台市东顺海葬服务中心网站开通,愿为广大市民提供最真诚,最贴心的烟台海葬服务,有任何需求请您与我们联系:18660558626!
推荐新闻
航拍烟台:这个夏天,我在...
烟台举行2019大型客滚...
善行:碧海丹心
烟台东顺海上见义勇为志愿...
我市成立海上志愿救护队
海葬知识
张爱玲海葬始末
三亚实施惠民殡葬政策 最...
日本:海葬成时髦
“海底公墓”颠覆传统 美...
海葬 - 国外海葬
国外的环保海葬
海葬,还是树葬都是一种文...
平凡的母亲,伟大的情怀
烟台海葬去哪里办理?海葬...
2025年烟台市独立包船...
海葬对儿女的影响有哪些?...
烟台市海葬纪念园启动暨烟...
烟台海葬怎么办理要多少钱
什么是集体海葬?什么是独...
海葬费用大概是多少?办理...
最佳海葬方式,既简单,又...
骨灰撒海:海上葬礼
海葬都有哪些优点?海葬的...
海葬文化
海葬,将成为一种趋势!
海葬 换种方式告别
首位农民骨灰撒海
海南公墓建设须控制总量 ...
美国海军14日为登月第一...
海南修改《海南省殡葬管理...
海南省民政厅召开东环铁路...
海葬对生者的意义
海葬文化:传承与改革
烟台海葬是怎么样的流程?...
海葬对死者好吗?
海葬自己去撒可以吗?
海葬后骨灰盒怎么处理?
海葬有哪些注意事项?参加...
海葬怎么报名?参加集体海...
海葬需要提前多久预约?
海葬的流程是怎样的?
海葬费用大概是多少?你知...
骨灰撒海里多少钱?你该知...
 

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

发表时间 [2024/6/24] 点击次数 [121]

   【颁布单位】青岛市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1997年4月4日
 
  【实施日期】1997年6月5日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防止火灾,保护环境,深化殡葬习俗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以及崂山区、城阳区和黄岛区的城区。
 
  第三条市民政局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公安、工商、园林环卫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各街道办事处按照本规定,做好有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做好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五条禁止任何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和个人的下列行为:
 
  (一)制作、销售丧葬祭奠使用的“冥币”、“纸人”、“纸马”等迷信物品;
 
  (二)在公共场所焚烧各种丧葬祭奠物品;
 
  (三)在公共场所抛撒各种丧葬祭奠物品。
 
  第六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规定第五条(一)项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其丧葬祭奠迷信物品和违法所得;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对单位负责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对在山头、绿地等场所焚烧丧葬祭奠物品的,由园林环卫部门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对在道路、广场、居民楼院等场所焚烧丧葬祭奠物品的,由公安部门或街道办事处给予警告或处以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四)对在殡葬地焚烧丧葬祭奠物品的,由殡葬管理机构处以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规定第五条(三)项规定的,由公安部门处以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有关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收入依法上缴国库。
 
  第七条当事人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给国家、集体或个人造成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条对最先举报违反本规定行为的,由处罚机关查证属实后给予奖励。
 
  第十条本规定自1997年6月5日起施行。
烟台海葬威海海葬山东海葬
为响应客户多样需求,推荐殡葬改革,烟台东顺海葬服务中心为全国家属提供专业付费海葬服务!

海葬服务请认准官方网址:http://www.yantaihaizang.com

我们的优势:
    1、一对一专属包船服务,家庭式包船海葬服务,一首船最多举行2家海葬仪式,避免拥挤和喧嚣;
    2、独立缅怀悼念空间,按家属要求及逝者遗愿定制个性化告别仪式,拥有独立的告别空间;
    3、随时报名随时海撒,不限户口,手续简单,无需等待,随时可办理。3日内即可出港海撒;
    4、全程高质量服务,高级商务车来回接送,随行家属都赠一份意外险,全程指导海葬流程;
本文链接:http://www.yantaihaizang.com/newsinfo.asp?id=1332
本文标题: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
官方网址:http://www.yantaihaizang.com/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自互联网,旨在传播海葬文化,促进文明丧葬新风尚,不代表烟台海葬服务中心的观点和立场。如有指正,请联系邮箱:1319580964@qq.com
版权所有©烟台市东顺海葬服务中心 QQ业务咨询:1319580964 提供服务:山东海葬、烟台海葬、威海海葬服务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滨海路1号月亮湾风景区 ICP备案号:鲁ICP备10039171号
手机:18660558626(微信同号) 手机2:18254586669 邮箱:1319580964@qq.com 网址:www.yantaihaizang.com

18660558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