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葬服务改革迎来快速推进期
为进一步规范海葬服务业发展,2018年9月7日,民政部网站公布《海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这是自1997年施行以来的首次大幅度修改,将原有的6章24条扩充为8章57条,包括总则、海葬设施管理、海葬服务管理、丧事活动管理、海葬设备和丧葬用品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草案坚持“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方向不动摇,同时针对行业内让人诟病的“天价”问题,提出涵盖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存放、生态安葬等5项基本服务项目,并在价格方面实行政府定价管理。针对墓地四大乱叫等问题,明确了禁止建造墓地的区域,以及明确了墓地规格。
近年来,政府发布了多项海葬服务政策以推动行业的健康和规范化发展。前瞻产业研究院对部分政策进行汇总如下:
2017年10月,民政部发布了《全国海葬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期通过试点,充分发挥海葬工作在全面深化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围绕尊重生命、节地环保、移风易俗、群众受益的改革目标,创造一批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模式,使海葬服务机构更具活力,海葬服务更加方便快捷完备,海葬管理更加规范有序有效,努力开创我国海葬事业发展新局面。
试点方案确定了从2017年10月到2019年8月的试点步骤并不同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根据规划,2019年6月将进入试点评估阶段,为期2个月。
2017年11月,民政部共确定北京市民政局等80个地区(单位)作为全国海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单位),其中省级试点单位6个,地级试点地区25个,县级试点地区49个。
全国海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单位)名单如下:
此外,2018年6月底,民政部印发了《全国海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各地区积极响应了人民政府的号召,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当地的行动方案。
积极响应国家“实行火葬”的改革方向,多地在海葬服务政策中明确提出了“十三五”期间的火化率目标。江西、湖南、吉林明确提出2020年全省火化率达到100%。在国家和各地政府的积极推动下,中国海葬服务改革迎来快速推进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