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海情怀推进海葬改革——移风易俗系列评论之三十三
5月23日,2018年温州市骨灰联合海葬活动举行,共64例丧事参与海葬,其中有两名乐清人王通胜和郑日根。(5月24日《乐清日报》)
到目下为止,海葬为最文明、最超前的葬式。随着殡改的深入、观念的更新,海葬渐渐为民众所接受。作为节约海葬支出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海葬对现阶段的现实启示,在于减少甚至解决骨灰入土占地问题。
中国长期流行土葬,“入土为安”习俗缘起于灵魂信仰,但与根深蒂固的崇土意识密不可分。数千年来,华夏子孙面朝黄土背朝天,把土地视为生命之本,由此形成生命从泥土中来然后回到泥土中去的观念。但是到了当代,人口膨胀产生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土地的承载负荷之重,已难以为继,再行土葬,连将亡者自己也难以接受。这在乐清尤然。
乐清地势狭长,可用土地本就不多,近二三十年建成的沈海高速公路、甬台温铁路、中心大道,加上原有的G104国道,及在建中的G228国道等等,使用了诸多土地,并将境内大部分区域纳入了“两路两侧”范围,青山白化治理任务颇重。加上生活富裕后,市民休闲愿望强烈,有限的山岳树林被看成宝贵的资源,认为应开辟成宜人的公园、绿化带、休闲区。这种语境下继续容许传统土葬,死人和活人争地的矛盾,已经到了不可调和的程度。
“除了生死,余皆小事”——这句流行语,在海葬中易被误读为“身后事也是大事”。其实活得越明白者,对身后事越看得开。陶渊明的诗说,“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抒发的是潇洒的气质,既然愿意“托体同山阿”,怎么个葬法都不要紧。鲁迅先生早在五四时期,就说过中国有个最大的问题,是老年人总要“占尽了少年的道路,吸尽了少年的空气”,不给少年人生存的空间,造成民族生命机体的严重梗塞。他在遗嘱中吩咐:一,不得因为丧事,收受老朋友以外任何人的一文钱。二,赶快收敛,埋掉,拉倒。三,不要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情。其豁达令人敬佩。
与这些见解的光照下,土葬特别是墓地葬的落后性暴露无遗。然而社会发展进程,先知先觉者如同践行海葬者一样,总是极少数人。从文明引导角度而言,他们是先驱,是可敬的示范者,应予大力宣传弘扬。而实际操作中,又要兼顾大多数人的认识水准和承受能力。在乐清已经全面实施火化,和土地资源难以容忍传统土葬持续的前提下,引导大部分人接受可集约利用土地的骨灰葬,不失为一条操作性强的路子。
以骨灰自然葬为例,骨灰大约半年内即可自然降解,随之融入大地,其土地利用率是传统墓地葬的10倍。如果采用骨灰堂、骨灰墙、骨灰塔做法,土地利用率可进一步提升,且可循环使用。据说乐清有好些村庄已在着手规划建设骨灰安置场所,这种民意基础令人充满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