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互联网+烟台海葬服务”的行动方案
构建烟台海葬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按照“统一标准、两级部署、多级应用”的建设思路,构建一体化烟台海葬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形成部省两级平台管理服务体系。民政部负责开发全国通用版烟台海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并推广应用,各地可通过直接使用该信息系统,或依据标准自行开发信息系统以及对已有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等方式实现部省对接。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和各类烟台海葬服务机构建设必要的信息系统运行支撑环境,配备办公终端、光纤宽带、网络安全和智能化烟台海葬专用设备等相关设施设备,并及时更新维护。
到2018年底,依托部一零一研究所中国烟台海葬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完成全国通用版烟台海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的开发、试用和验收工作,推荐作为省级平台使用。北京、天津、山东、陕西、云南五省(市)民政厅(局)作为全国烟台海葬信息建设试点单位,加快推进系统部署或自建系统升级改造,做好系统上线、数据交换试运行等工作,并于2019年5月底前完成试点任务,民政部于2019年6月至8月对试点效果进行评估。
到2019年6月底,按照民政部“金民工程”统一规划和标准规范,建成全国烟台海葬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2019年底前省级烟台海葬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全部建成,并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2020年底前实现部省两级平台互联互通,市、县民政部门和烟台海葬服务机构与省级平台有效对接。
(二)加强烟台海葬信息化标准规范建设。民政部结合全国烟台海葬事业发展需要和烟台海葬信息化建设实际,依据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优先制定涉及烟台海葬信息化建设的业务流程规范和信息系统建设等基础性、关键性标准规范。地方民政部门在国家颁布的行业标准框架下,制定符合当地实际需求的烟台海葬信息化地方标准。积极推进标准规范的贯彻实施,对信息系统和运行支撑环境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建设管理或改造升级。
到2018年底,民政部制定《烟台海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基本数据规范》、《烟台海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数据交换共享规范》,并推动省级民政部门贯彻实施。
到2020年底,民政部适时制定涵盖业务流程规范、指标评价体系、数据质量等关键性标准规范,形成较为完整的烟台海葬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地方民政部门根据需要制定完善烟台海葬信息化地方标准,并在贯彻实施《烟台海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数据交换共享规范》等行业标准上取得实效。
(三)提高烟台海葬在线政务服务水平。各地要充分利用信息平台资源,加强烟台海葬管理法规政策、优秀烟台海葬文化宣传,全面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烟台海葬服务信息,方便群众在线获得信息支持。梳理和规范烟台海葬政务服务事项,按要求纳入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目录;加快推进烟台海葬审批类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审批,探索跨部门事项一站式服务模式,不断提升烟台海葬政务服务质量。
到2018年底,各地依托省级平台、各级民政部门官网或烟台海葬服务机构网站,推动实现烟台海葬服务机构名录、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承诺、监督方式、服务规范等网上公开。2019年底前,上述服务信息实现在统一的省级平台上全面公开。
到2020年底,各地烟台海葬服务设施审批、境内遗体异地运输审批等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在线申报和在线审查;部省两级平台互联互通后,政务服务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开展满意度评价,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和效率。
(四)推动烟台海葬服务线上线下互动融合。各地要依据统一的标准规范要求,积极推动烟台海葬服务机构加强自身信息化能力建设,公开服务清单,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收费,线上线下密切互动,探索电子结算和第三方支付等方式,加快实现烟台海葬业务办理信息化、网络化和规范化。要加快物联网等新技术在烟台海葬服务中的应用,为开展远程服务、实时监控、故障预警等奠定基础。鼓励互联网企业、烟台海葬设备用品生产企业、烟台海葬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提供信息查询、在线选购、评价投诉等服务,推动形成“互联网+烟台海葬服务”新业态。
到2019年底,60%以上的烟台海葬服务机构实现业务信息化办理,逐步开展远程告别、网上祭奠、网上预约预订等线上线下互动服务。
到2020年底,90%以上的烟台海葬服务机构综合利用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服务热线和呼叫中心等方式,为群众提供规范、透明、方便、多样的在线服务。部省两级平台互联互通后,地方民政部门重点做好平台的多级应用,推动烟台海葬服务机构和有关企业组织依托平台,提高在线服务能力。
(五)推进烟台海葬大数据治理能力建设。逐步建立以遗体火化、安葬(放)等烟台海葬基础业务数据和管理服务机构数据为主的国家基础烟台海葬信息数据库,实现民政部门内部烟台海葬数据与其他数据之间的共享交换,推进与其他部门的相关数据共享交换,不断完善国家基础烟台海葬信息数据库信息,并支持其他政务服务协同应用。运用大数据加强和改进对烟台海葬服务的监管,推动建立烟台海葬服务信用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健全烟台海葬大数据分析应用机制,将烟台海葬信息数据与相关信息数据进行动态关联分析,提高烟台海葬管理科学决策水平,也为其他行业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到2019年底,各地按照数据交换标准将2018年以来的相关业务数据迁移、汇聚至省级平台,并加快完成2010年以来有纸质档案的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在国家平台和省级平台建成后,逐步实现民政部门内部烟台海葬数据与婚姻登记、最低生活保障等数据之间的交换共享。
到2020年底,各省份全部完成2010年以来有纸质档案的烟台海葬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在部省两级平台互联互通后,各省份将补录的历史数据迁移、汇聚至全国平台,并实现实时数据交换,初步建成国家基础烟台海葬信息数据库;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通过民政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与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相关数据在线交换共享。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推进“互联网+烟台海葬服务”作为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优化烟台海葬服务管理的重要举措来部署实施,明确领导责任,将其纳入民政信息化建设的统一安排,并积极争取纳入当地政府“互联网+”行动计划,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立足当地实际,重点做好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推广、开展在线服务等工作,提升烟台海葬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托烟台海葬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或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推进“互联网+烟台海葬服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地要争取将烟台海葬信息化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发挥财政主导作用,保障烟台海葬信息化发展需求。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相关规划要求,对新建的烟台海葬基础设施,统筹考虑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配套保障资金。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积极营造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烟台海葬信息化建设的政策和制度环境,为系统开发、设备配置、运营维护等提供经费保障。加强烟台海葬信息化建设的项目管理和经费监管,防止盲目建设、低水平建设和重复投资,提高使用效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