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20年到期后骨灰该如何处理?《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在公墓内安葬骨灰,当事人应同公墓主办单位签订骨灰安葬协议,并一次性交纳有关费用。缴费期按年计算,最长不超过20年。期满仍需保留墓穴(含骨灰堂骨灰存放格位)的,公墓主办单位应当在期满前180日内通知户主办理继续使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按无主墓处理。”
烟台海葬、威海海葬:http://www.yantaihaizang.com/
济南市殡仪馆副馆长任军民说,近年来,无人认领的骨灰盒每年递增。殡仪馆都是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跟逝者家属进行联系,督促他们前来认领或取走,但不少逝者亲属地址或电话都变更了,实在联系不上;有的家属干脆拒绝前来认领。截至目前,殡仪馆内无人认领的骨灰盒有2400多个,也不能搁置不管,只能暂时统一安放,但长期积累下来肯定是大问题。
济南市物价局2010年发布的《关于玉函山安息园到期墓穴护墓管理费标准的通知》,对已经期满20年的普通型公墓(原售价10000元以下)收取护墓管理费最高不超过15元/月,中、高档型(原售价10000元以上)收取护墓管理费最高不超过25元/月。这一收费标准的执行期为5年,期满后重新报批。
济南市人大代表、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付强说,墓地20年使用权到期后续费已成为当前面临的全国性新课题。骨灰不同于一般的物品,让先人的骨灰得到妥善安置是逝者家属应尽的义务。对于无人认领或不续缴管理费的骨灰盒,应出台统一的处理规定,采取集中下葬或立碑方式,体现对逝者的尊重。
山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鲁仁表示,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多地少,人地矛盾越来越尖锐,安葬骨灰占用了大量土地。人们逐渐认识到,不管是土葬、火葬还是其他殡葬方式,同样能表达对先人的敬意,让逝者安息,还节约土地、保护环境,造福子孙后代。 |